举报系统
胜斐迩集团设有举报系统,以澄清某些不当行为,特别是其员工或其供应链中的个人/员工的不当行为。这确保了胜斐迩集团供应链中的人员有适当的渠道报告发现的不当行为,从而促进胜斐迩集团的持续合规性。
在举报系统的框架内,可能会收到包含您作为胜斐迩集团供应链中的员工或其他受影响人员信息的举报。例如,如果举报人指控你有不当行为,而这一行为立即被证明是无关紧要的或没有得到充分证实,就可能出现这种情况。也有可能有关您的信息仅仅是涉及他人被控不当行为的报告的一部分。如果收到的来函显示您可能存在相关不当行为,且调查随后开始,我们将在不影响调查目的的情况下尽快另行通知您。
我们处理这些数据主要是为了澄清可能存在的不当行为,必要时还会进行索赔和法律辩护。
我们处理您的个人数据的法律依据是我们在澄清不当行为指控方面的合法权益(GDPR第6(1)(f)条)以及我们运行举报系统的法律义务(GDPR第6(1)(c)条)。
在存在不当行为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与其他相关方或政府部门共享您的个人资料。
我们最晚在实现我们所追求的目的或以其他方式不再适用后,对您的个人数据进行匿名处理或删除。
如果您自己通过举报系统举报不当行为,请注意单独的数据保护信息。您可以直接在举报系统中查看这些信息。
使用举报系统和处理相关个人数据的责任人一般为Fritz Schäfer GmbH & Co KG, Fritz-Schäfer-Straße 20, 57290 Neunkirchen, Germany(本公司)。因此,通过举报系统提交的信息最初是针对作为责任方的Fritz Schäfer GmbH & Co KG的。如果胜斐迩集团另一家公司的个人资料受到举报人举报的影响,则根据其在个案中的参与程度,除Fritz Schaefer GmbH & Co KG外,胜斐迩集团的这家受影响公司可能会被视为实施调查程序和相关个人数据处理的另一个独立责任方。Fritz Schäfer GmbH & Co KG已任命一名数据保护负责人。有关胜斐迩集团和Fritz Schaefer GmbH & Co KG数据保护的问题,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datenschutzbeauftragter@ssi-schaefer.com.
根据GDPR和国家数据保护法的规定并在其范围内,您有权访问、更正、删除和限制数据处理,并有权进行数据携带。此外,您还有权向监管机构提出申诉,例如,作为Fritz Schäfer GmbH & Co KG的主管数据保护机构的Landesbeauftragte für Datenschutz und Informationsfreiheit Nordrhein-Westfalen。
根据GDPR第6(1)(f)条的规定,如果我们出于合法权益处理您的数据,您有权根据GDPR和国家数据保护法的规定并在其范围内,以您的特殊情况为由反对处理您的个人资料。如果行使反对权,我们将不再处理您的个人资料;除非我们能证明处理该信息的正当理由高于您的利益、权利和自由,或者处理该信息是为了维护、行使或捍卫法律主张。